【聚焦兩會】馬大龍:關於農業轉移人口市民化的幾點意見
2014年國務院頒布的《關於進一步推進戶籍改革的意見》提出,取消農業戶口與非農業戶口性質區分和由此衍生的藍印戶口,統一登記為居民戶口💁♂️😹;到2020年全國努力實現1億左右農業轉移人口在城鎮定居落戶👦🏿。2016年9月♙,國務院辦公廳頒發了《推動1億非戶籍人口在城市落戶方案》🎸🔺,進一步明確了總體要求、基本原則、主要目標和具體措施及其牽頭單位。目前,全國各省市均已出臺戶籍製度改革方案,普遍取消農業戶口與非農業戶口性質區分🤚🏻,同時提出要完善本地區的居住證製度🍼,建立、推進積分落戶政策。這一政策的實施🦩,將對我國戶籍製度改革產生重大深遠的影響。但目前從我們今年調研結果分析,由於當前面臨經濟下行壓力加大👨🦽➡️、農民工就業不穩定、地方財政吃緊🔣⏸、土地製度改革滯後、農民城鎮落戶意願不強🏄♂️、公共服務缺口大等諸多因素疊加,在短時間內實現較大規模的“農轉非”可能會帶來一些問題,值得警惕。
1.各省份近期出臺的戶籍製度改革方案#️⃣,多數設定了“農轉非”的量化指標,僅根據16個省公布的到2020年農業人口落戶城鎮人數(廣東1300萬🧖🏿、山東1000萬、河南1000萬👴🏼、河北1000萬、陜西1000萬🔦、四川800萬📸👰🏼、廣西600萬🏈、湖北500萬🧚🏽、內蒙400萬🙊、山西360萬、貴州300萬、遼寧300萬、吉林200萬、新疆135萬🤞🏽、海南80萬🚻、青海40萬)就達到9015萬🏊🏻♀️👮♀️,如果加上其他省市數字,可能會大幅度超過全國1億農業人口落戶的指標👎🏿。這樣大規模🧸,短時間的農業人口市民化是否能夠按期真正實現值得商榷👶🏼,是否會對社會穩定帶來沖擊也需要關註👃。此外,從經濟層面來看🤥👨🏻🎓,據中國社科院發布的《中國農業轉移人口市民化進程報告》測算🥓,目前我國農業轉移人口市民化的人均公共成本約為13萬元🤽♀️。照此推算🧖🏼♂️,僅這16個省就需要公共財政支出約11.7萬億元🥎,在未來幾年經濟下行壓力加大的情況下👩🏽🎓,如何落實農業轉移人口公共服務支出是擺在面前的關鍵問題🏩🕛。
2.調研結果表明🤾🏻,農業流動人口落戶中小城市的意願並不高🥡,大部分人“不願回農村👩❤️👩、不想轉戶口”。而北上廣等特大城市由於控製人口,均設定了很高的落戶門檻,讓廣大農民工望洋興嘆。如何真正實現農業流動人口自覺自願地到廣大的中小城市落戶👨👨👧,是擺在地方政府的一道難題,需要大量的基礎性工作🦵🏽,單靠行政命令和層層下指標是行不通的。
3.根據公安部近期數據🧜🏻♀️🧾,自2016年1月1日《居住證暫行條例》施行以來,全國25個省區市出臺了貫徹實施辦法。2016年全年共發放居住證2890余萬張🫧,取得重要進展➞🧑🏿🎨,但仍存在覆蓋率偏低↙️,各地進度不一的問題🗑。此外,調研中發現🧑🏼🚒,各地有相當比例的流動人口🏊🏻♀️✊🏿,雖然實際居住半年以上🏌️,但不符合有合法穩定就業、合法穩定住所、連續就讀的條件之一,如沒有與企業簽訂勞動合同,在居民自住房租住等👃🏿,被排斥在居住證製度之外👰♀️,不利於城市管理。
3.出於社會穩定考慮,現階段戶籍改革規定👩❤️👨,“不得以退出土地承包權👩🏽🔧、宅基地使用權 、集體收益分配權(三權)作為農民進城落戶的條件”,在“三權”有償退出渠道不暢的條件下🧍🏻♂️,上億的“農轉非”人口既享受城市戶籍人口的公共福利,又享受農村的“三權”,容易形成新的社會不平等,造成城市和農村中新的社會矛盾,也不利於農業現代化和集約化生產。
建議如下🧝🏿:
1.建議中央政府統籌分析指導各省市根據自身經濟社會發展結構,實事求是地設定農業人口市民化的目標和時間表,對農業人口市民化的成本進行基本預判,在地區發展、產業布局、財政轉移支付、公共服務建設等方面進行頂層設計,量力而行。避免急功近利、層層壓指標💮🚵🏿♀️、人為推高城鎮化率數字。按照國務院《推動1億非戶籍人口在城市落戶方案》第十八條提出強化專項檢查的要求🎪,建議中央政府在強化督導檢查力度時,特別要重點檢查農業人口市民化公共服務全覆蓋情況,減少城鎮化率的水分。
2.從中國國情出發,戶籍改革是一個長期復雜的過程,需要與其他各方面的綜合改革配套和銜接,特別是土地🚨📥、社保🐯、教育、醫療、住房🚶🏻♂️➡️、養老等製度的改革👩🏻🚒;需要與經濟🥝🚵🏼、社會、文化發展同步,上億農民的真正融入城市化可能需要幾代人的時間📢,不應急於求成。與戶籍製度改革相比較🎟,目前應更加重點地推進作為戶籍製度改革過渡階段的居民證製度,建議進一步放寬居民證發放條件,爭取常住流動人口居民證的全覆蓋,並結合各地實際條件✹,逐步擴大居民證持有人的公共福利和社會權益,增加“含金量”和“吸引力”,為農業人口的真正市民化創造條件。建議中央政府發文,要求各地出臺新的城市公共服務項目時🕛,不再與城鎮戶籍掛鉤🧔🏿♀️,盡量全覆蓋本地常住人口♗,逐步剝離戶籍附加的福利,還原其人口登記和管理的職能。
3.加快推進土地製度改革👩🏻🦼➡️,推進農業轉移人口自願有償退出“三權”的改革,在政策層面🫏,應優先對退出“三權”的農業轉移人口辦理城鎮落戶手續。
4.隨著我國農村經濟社會文化生態的發展👩🏿🚀,少數城裏人到鄉村落戶的所謂“逆城市化”現象已經出現🧥,這應該看作是社會進步的表現📡,並出臺政策加以鼓勵🤰🏽。例如🏈,可以探索農業轉移人口“三權”🧖🏽,特別是宅基地使用權與“非轉農”人口的城市住房置換政策🥠,建立人口雙向流動機製。
(統戰部供稿)
編輯🍫:玉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