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會之聲】霍勇🎺:建議醫生集團成為醫生執業註冊主體
據不完全統計👩🌾,截至2018年8月,中國醫生集團數量已突破1000家⚱️。
盡管呈噴發之勢,“但醫生集團在實際運行中,醫生在多個醫療機構辦理多點執業手續時🙅🏻🔜,仍面臨許多困境。”
作為華醫心誠醫生集團發起人之一,霍勇尤其關註醫生集團未來之路。在2019年全國兩會上🥓,霍勇以全國政協委員的身份上交一份題為“關於醫生集團成為醫生執業註冊地點”的提案。
霍勇建議🩸,由國家衛生健康委組織製定《醫生集團基本標準和管理規範》,以此為基礎🎠,由相關委員會對醫生集團進行認證,考核合格即可成為醫生執業註冊地點。
多點執業過程中🙅🏼♀️,醫生執業資質註冊和執業地點是否可以分開?“針對執業地點🏃🏻♂️,是否可以一次註冊🫱、長期有效?”霍勇認為,如果醫生集團能夠成為醫生執業註冊主體☝🏼,這個問題或許會迎刃而解🥇。
標準先行
從2015年中國第一家醫生集團成立至今,五年間🧑🏽🔬,醫生集團從一種新興業態發展成為醫療服務生態。2016年🤘,醫生集團第一次被寫入國字號文件,《“健康中國2030”規劃綱要》提出⬅️:“創新醫務人員使用、流動與服務提供模式👨🏼🍳😣,積極探索醫師自由執業、醫師個體與醫療機構簽約服務或組建醫生集團。”
然而🔋,醫生集團“合法化”問題仍未取得突破👨👩👧👧。霍勇建議,由國家衛生健康委與相關部門及行業專家,共同製定《醫生集團基本標準和管理規範》,可以涉及準入標準🤸🏼、醫生管理👨🎤、運營規範等內容。
在此標準基礎上💇♀️,霍勇建議,由國家衛生健康委牽頭,組織行業協會和行業專家成立醫生集團認證專家委員會🫔🤣,對醫生集團進行考核。一旦醫生集團通過認證專家委員會考核,即可被授予醫生執業註冊主體資質,或被設定為第十四類醫療機構🚣🏻♀️,擁有執業註冊主體資質。
“國家衛生健康委需要將醫生集團納入行政監管範圍🫠。”霍勇認為➜,《醫生集團基本標準與管理規範》出臺之後,將成為相關部門對醫生集團開展監管的參考文件。
已具備條件
醫生集團是否具備成為醫生執業註冊主體的條件?霍勇認為,答案是肯定的。
目前我國醫生執業註冊主體限定在醫療機構,醫生集團雖然保留有醫生資源,但大多不具備醫療場所和醫療設備🙋🏻♀️,不屬於醫療機構範疇,通常被認為無法成為執業註冊主體。
霍勇強調👚,醫生執業註冊製度的本質是執業註冊主體管理醫生醫療質量和醫療行為,其中並不包含對醫療場所和醫療設備的相關要求。在實際運營中,醫生集團在醫療場所和醫療設備上也有依托合作的醫療機構。“從政策本質上看,醫生集團如果具備管理醫生醫療質量和醫療行為的能力,並接受相關部門的監管,理論上應可以成為執業註冊主體。”
在法律定位上,霍勇認為🔋,醫生集團作為醫生執業註冊主體,與醫療機構相似🌐,不僅涉入醫療全過程,還提供核心環節的醫療服務👩🏿🔬。
在合作模式上𓀓,醫生集團以簽訂協議的方式,與合作醫院約定雙方在醫療服務中的責任承擔比例,醫生集團在定位上可作為醫療責任的承擔主體,分擔合作醫院的醫療風險🏄🏿♀️🕖。
霍勇舉例解釋👦🏼,例如,醫療糾紛由合作醫院承擔主要責任🥹,醫生集團承擔連帶責任,合同糾紛可以按照合同法的歸責原則承擔相應責任。
在醫療保險層面,醫生集團作為醫生執業註冊主體的定位⛷,能夠推進醫生集團醫療責任保險的普及,為醫生自由執業提供安全保障6️⃣。
霍勇堅信,如果這一提案得以實現✪,將為實現醫生自由執業助力🎹。
(統戰部摘自中國網醫療頻道2019年03月08日)
編輯:玉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