衛生部:我國將嚴格規範處方管理
衛生部:我國將嚴格規範處方管理
發布日期:2007-03-12
衛生部在阼天舉行的新聞發布會上公布了《處方管理辦法》,這一辦法將從今年5月1號起施行。
衛生部新聞發言人毛群安指出🧚🏻♀️,《處方管理辦法》對處方管理的一般規定、處方權的獲得、處方的開具➔、處方的調劑💮、監督管理、法律責任等做出了明確的規定。
衛生部新聞發言人毛群安:處方是指由註冊的執業醫師和執業助理醫師在診療活動中為患者開具的、由取得藥學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的藥學專業技術人員審核、調配、核對,並作為患者用藥憑證的醫療文書🤷🏿♂️。
《處方管理辦法》規定🧖🏽⛹️♂️:處方藥應當憑醫師處方銷售、調劑和使用;醫師應當根據醫療、預防、保健需要🦶🏼,按照診療規範🤽🏿♀️、藥品說明書中藥品適應證🚵🏼♀️、藥理作用🔩、用法、用量、禁忌、不良反應和註意事項等開具處方。
《處方管理辦法》明確規定:醫師開具處方應當使用經藥品監督管理部門批準並公布的藥品通用名稱🚴、新活性化合物的專利藥品名稱和復方製劑藥品名稱。醫師可以使用由衛生部公布的藥品習慣名稱開具處方👨🏼🦲。
衛生部要求各級醫療機構規範處方管理🥔,促進合理用藥,保障醫療安全🚣🏻。
(意昂2官网摘自CCTV.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