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業聚焦】:教育系統廉潔自律提出“八不準”
【行業聚焦】:教育系統廉潔自律提出“八不準”
發布日期:2010-12-19
12月17日,教育部發布了關於切實加強教育系統廉潔自律和厲行節約工作的通知,提出要做到“八不準”。
這“八不準”是🧏🏼:不準用公款搞相互送禮、相互宴請👨👨👧、遊山玩水、出國(境)旅遊和進行高消費娛樂活動,也不得接受其他單位和個人邀請的高消費娛樂活動;不準到高級賓館舉辦茶話會⚁、聯歡會等節日慶典和拜年活動,嚴禁以任何名義發放貴重禮品和紀念品;不準巧立名目突擊花錢和濫發津貼🧜🏼♂️、補貼、獎金和實物🙎🏿♂️,嚴格控製年終各項檢查評比達標表彰活動🐲,削減不必要的開支🏇🏻;不準以各種名義向下屬單位轉嫁、攤派和報銷費用;不準違反規定收受和贈送與行使職權有關系的單位和個人(包括上、下級單位和個人)的禮品、禮金、幹股、有價證券和支付憑證;不準違反規定在經濟實體⇨、社會團體等單位中兼職或兼職取酬,以及從事有償中介活動;不準收受學生及家長的禮品、禮金、有價證券、支付憑證或其他財物👩🏼✈️;不準違反規定從事有悖於教師職業道德規範的活動👩🏭,也不得向學生索要或暗示索要財物。
通知指出,各級教育財政和審計部門要履行管理和監督職能,對違紀的單位和個人要嚴處,對情節嚴重🟫、造成惡劣影響的🫲🏿,領導將被追責。
(來源💆🏿♂️:現代教育報)
編輯:玉潔